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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夏天,上海议员江确生给江苏省拱墅公署发来一封信函,内容写道:
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一尺有余,及至夏天,内则穿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江确生所描述的淫服,实际上就是现在常见的T恤、胸罩和短裤打扮。放在100年前的民国时代,它所引起的社会关注度,丝毫不亚于那些在闹市肆意裸奔的行为艺术。
对于那些传统保守的人来说,这种标新立异的着装,容易引起“冶容诲淫”(相貌打扮得妖艳,容易诱发人的淫心)的社会反响,导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道德滑坡。上海公署采纳江确生的建议,于1920年正式发布公文,说:
“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小袒露胫或模仿异式不伦不类”“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
一开始只是以倡议的形式杜绝奇装异服,由于效果不明显。为了以儆效尤,又追加条文说“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有哪位女士穿着短袖背心,或是穿短裤,就要面临被拘留逮捕。换句话说,衣不遮体也是一种犯罪。
民国的封建遗风
宣统皇帝在1912年退位,华夏历史进入民国时代。民国初期与封建时代没有太大的不同,尤其是传统思想领域,仍然遵循着明清遗留下来的旧俗。虽然大家十分痛恨满清贵族,但并不排斥祖祖辈辈对妇女设定的规矩。
民国人基本以清朝遗老为主,民国的妇女依然带着枷锁生活。她们连睡觉都要穿着膝盖以下的大背心(类似长款睡衣),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身体的袒露部分。外出时更要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要么穿长旗袍,要么穿大褂,无论是旗袍还是大褂,都要穿着马甲或胸褡,甚至有的妇女因为留短发被定为“短发犯”收监。
相比“短发犯”更加有名的是“天乳犯”。
所谓“天乳”,就是指没有经过人为约束,任由乳房自由生长。“天乳运动”便是反对世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待乳房,约束妇女的天性,强制妇女用布条把胸部包裹起来,倡导乳房自然生长。
在此以前,民国妇女十分保守封建。她们在穿衣打扮时,必须用布条或小马甲把胸部包裹起来。胸部相对较小的妇女尚且能够忍受,对于胸部发育比较好的妇女,简直是一种身体的摧残。
归根结底,它是“裹小脚”陋习的另一种形式。
天乳运动
有位广东人从法国留学回来,就职于北大哲学系,他叫张竞生。作为民国时代的哲学家、美学家、性学家、文学家和教育家,张竞生对国内妇女的生存现状忿忿不平。
他将自己对爱情的观点,发表在《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文章发表后,有两位近代文坛泰山北斗级人物加入讨论,他们分别是梁启超和鲁迅。令张竞生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话题居然成为历史上中国人首次对爱情的大讨论。这场论战持续两个多月,张竞生受到无数名人的批评和抨击,他也因此名扬天下。
中国妇女解放始于广东人,最终也成功在广东。
1927年,民国中心从广州搬到武汉。3月8日那天,有20多万人在汉口举办“三八妇女节”。大家沉浸在节日的喜悦气氛,人群中突然有个叫金雅玉的名媛站出来,全身寸缕未着,挥舞着彩条高喊“妇女解放万岁”。
金雅玉的出现,给中国妇女带来“希望”。随后又出现多场关于妇女解放的演讲和活动。她们倡导“要坚决放脚,要坚决剪发,要坚决反对束胸”“束胸是不人道的,束胸是条毒蛇”“束胸缠住妇女的肉体和灵魂”等等。
很多妇女越说越激动,说到动情之处,有的人甚至脱掉上衣,双手托住双胸,骄傲地说“你们看,这才是真正的妇女解放”。
眼看妇女解放已经势不可挡。1927年7月,广东议会率先通过朱家骅的废除妇女束胸提议。
限三个月内,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仍有束胸者,处五十大洋以上罚金,犯者年龄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
一场关于解放女性双乳的“天乳运动”正式开始了。
胸罩的崛起
在“天乳运动”的推动下,那些束缚妇女数千年的陋习彻底被废除,“胸罩文化”正式崛起。
成立于1926年的上海时尚杂志《良友》抓住时机,用专题介绍欧洲胸罩,包括胸罩的款式、好处以及穿戴的方法。此文一出,立刻引起广大妇女的关注,掀起一股“胸罩文化”的热潮。上海各大百货商店纷纷进口欧洲的胸罩,引来上流社会妇女争相选购,同时各种大胆前卫的妇女服装开始亮相,包括泳装、袒胸露背的礼服等等。
文学宗师林语堂先生曾感慨说,对妇女幽禁的时代一去不返,速度之快令那些十年前,刚刚留洋归国的人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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