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我向公安部举报江苏公安厅两厅长和大衣柱公司魏勇公司公开杀人四起大案。十几条人命?就没地方管吗?
这个问题怎么没人回答呢
二十年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二十年后在公安机关做思想工作的情况下来投案自首了,受害者家属
这已是刑事案件,不需要受害人起诉。公安局机关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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